聚宏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是一家以进出口货物的空运、海运、公路和铁路运输代理业务,包括揽货、租船、订舱、报关代理、中转、仓储、保险、签单、集装箱拼箱拆箱及其他相关物流综合服务的公司。
货物早于提单到卸货港 随着航运技术的不断进步与发展,海运公司, 特别是集装箱运输的普及, 装卸港口工作效率大幅度提高, 从而货物先于其单据到达卸货港的情形较为常见。这种情形在近洋运输中表现得更为**, 如中国向东亚、东南亚各国家或地区的出口货物时, 由于航程较短而银行审单和处理单据的速度相对较慢, 故经常出现货到而提单滞后的情况。另外, 就远洋货物运输而言, 在邮寄单据的过程中也可能出现意外, 如寄单迟延、寄单错误, 或者为了澄清单据的疑点而造成延误, 单据晚于预定时间到达收货人等。在此情况下,义乌海运,若仍然坚持收货人凭正本提单提货, 则可能导致货物在卸货港压船、压港, 从而造成卸货港口阻塞, 港口费用和仓储费用大幅增加,海运提单, 导致承运人的成本负担增加; 同样, 也可能造成使收货人丧失出售货物的良好时机等后果。
聚宏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是一家以进出口货物的空运、海运、公路和铁路运输代理业务,包括揽货、租船、订舱、报关代理、中转、仓储、保险、签单、集装箱拼箱拆箱及其他相关物流综合服务的公司。
风险规避:避**据遗失风险 依据国际货物运输公约、国际贸易惯例及绝大多数国家的法律, 在国际货物运输中, 只要承运人签发了提单, 收货人在卸货港须凭正本提单提货( 但依据美国的相关法律, 记名提单的收货人提货时*提交正本提单) 。在提单流转过程中,海运港口, 可能会遇到邮寄遗失的风险。关于货运单据邮递遗失的风险, 依UCP600*35 条和U RC522*14 条的规定, 银行对此不予负责。包括提单在内的货运单据一旦遗失, 贸易商有可能向承运人提出补发提单的请求。